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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6-0007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6〕7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4-13 发布日期: 2016-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下达了2016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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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6〕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落实国家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年攻坚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年。今年省、市下达给我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开工建设4700套,基本建成3900套;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租赁补贴5户。为加快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区政府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任务和基本建成任务。

二、各项目应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保障性住房应按江苏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造。

三、区镇两级民政部门和区住保中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政策扩面工作,同时,要重视基础管理,加强政策研究,严格审批程序。

四、区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区财政局、住建局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归集和投入,充分整合利用政府存量房源,及时审核下拨上级专项引导和补助资金,保障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区住建局要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方面的督查检查,通过绩效评价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2016年度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

 

下载附件:2016年度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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