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园区,各相关单位:
“9·11”鸣凰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9月13日上午,镇政府在小会场召开“9·11”火灾事故通报及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镇党委扩大会全体成员,镇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镇管市场、学校、养老院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社区书记,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参加了会议。今年6月10日,镇政府下发湖政[2015]51号文件《关于湖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落实完成,根据武办发[2015]92号文件及11月消防安全月活动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对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牵头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2月20日前完成。
二、督查分组
根据湖安发[2015]18号文件明确的各专委员会和各街办牵头人,分头实施开展督查工作。(见附件)
三、督查内容
按照湖政[2015]51号文件及9月13号会议要求。(见各行业检查表)
四、督查办法
各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督导。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9·13”会议的精神,充分认清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督查组要紧紧围绕督查检查重点,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三)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收集各单位督查检查整改的相关材料,一并在12月20日前汇总至综治科,联系电话:86551170。
附件:湖塘镇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分组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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