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按照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湖塘的要求,紧紧围绕“把握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建设新湖塘”的发展主题,根据市、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对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社区、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城市管理要求,运用“智慧城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现代化、法制化、民本化。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实施范围:常州市、武进区考评的重点区域(东至遥观交界,西至牛塘交界,南至武南路,北至区界)以及涵盖阳湖、鸣凰、马杭街办的全部行政区域。
实施内容:日常保洁管理、菜市场管理、道路容貌管理、河道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13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参照市、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意见内容。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
责任主体:全镇44个社区,城管所、环保科、农技农机站、拆迁安置所、建设管理所、交通运输管理所、水利(水务)站、派出所、卫生计生科、经发科、市场科、服务业科等12个职能部门和城东工业园、城西工业园、鸣凰工业园、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中凉消费品市场、大学新村消费品市场、阳湖消费品市场、鸣凰农贸市场、马杭农贸市场、聚湖市场、降子市场、何留市场、周家巷市场、丰乐市场、小庙市场等责任单位。
职责分工:城管所主要负责镇级主次干道两侧市容管理、“两违”管理和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环保科主要负责工业噪音、工业废弃物、油污物、河面水质管理;农技农机站主要负责全镇绿化的考核、监督、指导等工作;拆迁安置所主要负责全镇拆迁工地管理;建设管理所主要负责全镇建筑工地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所主要负责镇级道路和桥梁、汽摩修店(点)、车辆清洗管理;水利(水务)站主要负责镇级河道清淤、管护,督促和指导社区河道管护等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镇区机动车停放以及废品收购店(点)管理;卫生计生科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内部卫生和“除四害”管理;经发科主要负责镇级工业园环境长效管理;市场科主要负责镇级农贸市场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社区市场管理;服务业科主要负责三产项目、重点企业、大型超市、商场综合体的环境长效管理;各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四、考核体系
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除属区级直接管辖考评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照不同区域等级划分进行分级分类考核。(详见附件1)。
第一类为纯商业小区的社区,考核系数为1。
第二类为含商业小区、安置区、老小区的社区,考核系数为0.9。
第三类为含商业小区、安置区、城中村的社区,考核系数为0.8。
第四类为含商业小区、安置区、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的社区,考核系数为0.7。
第五类为涉农社区,考核系数为0.6。
五、计分方式
(一)社区考核计分采取每月计分,年度评定。(详见附件3)社区月计分公式为:社区得分=镇考评得分+样本点得分+召开现场会得分+主动参加城管社区联合整治得分+整改率达到100%得分+长效管理简讯录用得分-市考评未整改扣分-区考评未整改扣分-市考评即时扣分-区考评即时扣分-新闻媒体曝光扣分-整改率不达标扣分-镇考评超时案卷扣分-简讯未上报扣分-保洁公司考核未上报扣分-工作不配合扣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加分内容:
1、样本点得分=样本点个数×0.5分
2、召开现场会得分=召开现场会次数×0.5分
3、主动参加城管社区联合整治得分=联合整治次数×0.2分
4、整改率达到100%得分为0.2分
5、长效管理简讯录用得分:简讯被镇级刊物(如今日湖塘等)及网站录用得分=录用篇数×0.5分;?简讯被区级刊物(如武进日报等)录用得分=录用篇数×1分;?简讯被市级刊物(如常州日报等)录用得分=录用篇数×2分。
扣分内容:
1、市考评未整改扣分=市考评未整改案卷个数×市考评扣分分值×2(区定性的未整改扣原分)
2、区考评未整改扣分=区考评未整改案卷个数×区考评扣分分值
3、市、区考评即时扣分:市考评即时扣分按原分值扣;区考评即时扣分按原分值的一半扣。
4、新闻媒体曝光扣分:
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扣分=新闻媒体曝光次数×0.5分;
?区级新闻媒体曝光扣分=新闻媒体曝光次数×0.2分。
6、镇考评超时案卷扣分=超时案卷数×超时案卷原分值
7、简讯未上报扣分=少报简讯篇数×0.5分
8、保洁公司考核未上报扣分=少报保洁公司考核次数×0.2分(指涉及区环卫移交网格的社区)
9、工作不配合扣分=工作不配合次数×0.5分
(二)职能部门考核计分采取每月计分,年度评定。(详见附件4)职能部门月计分公式为:单位得分=镇考评得分×50%+镇、区、市有效结办率×50%+简讯录用得分+配合社区联合整治得分-市考评未整改扣分-区考评未整改扣分-市重点问题及反复性问题考评未整改扣分-新闻媒体曝光扣分-简讯未上报扣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简讯录用得分=录用简讯篇数×0.1分
2、配合社区联合整治得分=配合社区联合整治次数×0.2分
3、市考评未整改扣分=市巡查考评未整改案卷个数×0.5分
4、区考评未整改扣分=区巡查考评未整改案卷个数×0.3分
5、市重点问题及反复性问题考评未整改扣分:
市定性的未整改扣分=未整改个数×扣分值×2;
?区定性的未整改扣分=未整改个数×扣分值。
6、新闻媒体曝光扣分=新闻媒体曝光个数×0.2分
7、简讯未上报扣分=少报简讯篇数×0.2分
8、无考评内容的单位基础得分为95分
镇考评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点评会,考评成绩最后3名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定期在《今日湖塘》、《城管信息》等刊物和“镇公示栏”上公布考评结果。创建成省、市、区、镇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的单位将在年度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中做适当加分。
六、奖惩办法
(一)长效管理奖惩办法
1、镇考评办根据每月考评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00分)。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为良好;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奖惩相挂钩。年度被评为优秀的,镇政府奖励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6000元;被评为良好的,镇政府奖励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3000元;被评为合格的,镇政府奖励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3、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以奖代补”政策相挂钩(详见附件2)。
①纯城市社区年度被评为优秀的,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良好的,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1.5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②纯农村社区年度被评为优秀的,500户以下(含5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1000户以上(含1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8万元;被评为良好的,500户以下(含5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2万元,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1000户以上(含1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其他社区年度被评为优秀的,2000户以下(含2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20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8万元;被评为良好的,2000户以下(含2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2万元;20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4、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相挂钩。对长效管理领导不重视,存在问题多次未整改、媒体多次曝光的社区和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镇将取消先进单位等申报、评选资格。
(二)环卫网格奖惩办法
1、工作要求:各涉农社区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清运,道路清扫、绿化带、河塘、公厕的保洁,乱涂写、乱张贴的清理;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环卫保洁协议的签订和保洁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每月保洁经费的拨付;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卫生公共宣传教育活动。镇考评办负责对社区环卫作业质量的考核督查;年终奖金、以奖代补资金的结算;工作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各单位环卫作业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及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协助社区做好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卫生公共宣传教育活动。
2、实施范围:湖塘、周家巷、何留、东升、鸣南等35个涉农社区。
3、补贴政策
镇网格保洁的社区:按照保洁合同经费总额,实施镇、村股份合作社各半承担,并与长效管理的绩效相挂钩,实行以奖代补,长效管理年度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100%;达到良好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80%;达到合格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60%;不合格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40%。
?区网格保洁的社区:按照上年镇收缴的环卫经费基数,加上本年度增长幅度后的经费总额,实施镇、社区各半承担,并与长效管理的绩效相挂钩,实行以奖代补,长效管理考核年度成绩达到优秀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100%;达到良好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80%;达到合格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60%;不合格的,镇政府承担补贴经费的40%。
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湖塘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区域划分及系数设定
2、湖塘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奖惩评定
3、社区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计分表
4、职能部门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计分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
湖政[2015]29号附件3-4.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