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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4-00040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4〕47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4-07-01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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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湖政〔2004〕47号
 

各行政村、街道办(居委)、企事业单位:
   自创建省级卫生镇以来,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特别是集镇的卫生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和提高,投资环境得到了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现根据武政发[2004]42号和武政发[2004]57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为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程(以下简称“三清”工程),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全镇的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的生存与生活质量,提升我镇对外开放形象,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农村达到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村村设置垃圾箱(桶),户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和自来水,居民屋前屋后无乱堆乱放,家禽家畜圈养,河道无漂浮物,各村组建和充实保洁队伍,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基本实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
    三、时间要求:
   1、第一批:结合部村委:陈家、花园、降子、老坝、湾里、湖塘、江村庵、大墩、石桥、鸣凰、小留、何留村争取在2004年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区政府验收。
   2、第二批:其他村委:烈帝、聚湖、蒋湾、大巷、长虹、北庙桥、小庙、与宁、张家、沟南、东升、夏雷、杨区、东新、三勤、东华、龙潭庵、大华、周家巷、沙塘岸、张家坝、淹城、华家、马家巷、蒋公岸村争取在2005年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区政府验收。
   四、实施步骤:
   整个“三清”工程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004年4月~7月:
   ⑴召开相应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⑵对各村卫生基础设施现状搞好摸底调研。⑶制订“三清”工程整治实施意见。
   2、专项整治阶段:
   2004年7月~2005年12月:
   1、结合部村委整治内容:
   ⑴卫生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各自然村要合理设置标准密闭式垃圾箱,组建和充实保洁队伍,制订并落实保洁制度,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散养家禽家畜的总体目标。
   ⑵污水河塘整治。各村要清理好两岸垃圾以及河道淤泥,打捞河道内漂浮物。
   ⑶改水改厕。要求农村改厕率达到100%,条件成熟的村改水率达到95%以上,
   ⑷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废品收购站(点),规范经营行为。
   ⑸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缺株死株及裸露黄土、无乱拉乱牵乱钉等破坏绿化现象。
   ⑹农贸市场整治。为改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镇政府按规划准备异地新建中心农贸市场,在新建中按各项要求建设到位。其它市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确保下水道畅通,摊位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等设施齐全、整洁卫生。食品经营店(摊)证照齐全,有完备的清洗、消毒、保洁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环境卫生整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力争做到净菜上市,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⑺卫生长效管理。做好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等工作,堵住乱倒垃圾源头。
   2、其他村委整治内容:
   ⑴环境卫生整治。村村建好垃圾箱,组建保洁队伍,制订并落实保洁制度,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散养家禽家畜的总体目标。
   ⑵污水河塘整治河道达到无漂浮物,岸脚无垃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搞好河塘清淤。
   ⑶改水改厕。要求改厕率达到85%以上,条件成熟的村改水率达到95% 以上。
   ⑷卫生长效管理。做好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等工作,堵住乱倒垃圾源头。
   根据城区规划需拆迁的自然村,“三清”工程的整治重点是清理暴露垃圾、建造简易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拆迁安置到位的自然村,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新村常保环境优美、设施完好、整洁卫生的良好面貌。
   3、总结表彰阶段:
   在通过全面验收的基础上镇政府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全镇“三清”工程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五、具体措施:
   1、组建班子:镇成立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程领导小组(文件另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督查和奖惩。各村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三清”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专业队伍,确保人员资金、任务的落实到位。在镇“三清”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农户厕所进行三格式无害化改建以及标准垃圾箱的新建。
   2、补贴政策:各村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经镇“三清”办验收合格,由镇政府按实际完成数进行补贴。其中:新建标准垃圾箱按500元/只补贴,改水按500元/户补贴(自来水安装标准:2500元/户,除镇政府补贴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村、组、个人各级负担,具体标准由各村自定),新建三格式化粪池按150元/只补贴,河塘清淤按2元/立方补贴。
   3、奖惩措施: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通过区政府考核验收,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村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没有按时完成当年整治任务的村,镇政府将扣除村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奖,并限期整改。
   4、长效管理:(1)由各村执勤分队负责全村的卫生监督,镇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卫生工作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2)全镇镇村主干道落实村级路段包干,明确责任;(3)各村垃圾归口管理,由环卫部门托管进行集中处理。
   附件一:湖塘镇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湖塘镇镇村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分工表

  
   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七月一日

  
  

下载附件:湖政[2004]47号附1.doc

 湖政[2004]47号附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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