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卫所: 为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性,全面提高马杭、鸣凰集镇区文明卫生管理水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马杭、鸣凰集镇区范围内实行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镇成立环卫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 伟 副组长:沈秀芳 组 员:狄树朝、朱焕松、周静芬、许为国 二、考核对象:马杭、鸣凰环卫所负责人 三、考核内容:(1)环卫组织管理;(2)道路清扫保洁; (3) 垃圾粪便清运;(4)厕所冲洗消杀。 四、考核方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听汇报、看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考评。 五、奖惩措施:集镇区卫生工作好差与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相挂钩。由镇环卫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评,报镇政府考核小组审批。每季度环卫考核分作为环卫所负责人季度考核奖的依据之一。 六、本>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湖塘镇马杭、鸣凰集镇区环境卫生工作百分考核评分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三月二十日
下载附件:湖政[2004]25号附件湖塘镇马杭、鸣凰集镇区环境卫生工作百分考核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