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常城管委[2006]4号)精神,镇政府将于7月份开始对行政村、社区、镇级市场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全面考评,现将卫生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和考评计分细则印发给你们,希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1、卫生长效管理考评办法 2、卫生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1:
卫生长效管理考评办法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我镇镇村环境面貌,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对全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目标 加快推行城市化进程,实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类考评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优化镇村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考评范围:行政村、社区、镇级市场和镇企事业单位。 三、考评方式:按照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计分细则(见附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镇政府设卫生长效管理考评组对各村(居)、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即:爱卫办负责对行政村,社区办负责对社区居委,市管办负责对镇级市场,企管站、资产办、劳动所负责对镇企事业单位的考评。做到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发现存在问题,迅速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奖惩办法:根据湖政[2006]26号和湖政[2006]33号文件精神,卫生长效管理的奖惩具体办法是: (一)行政村 1、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绩与镇管村干部年薪考核相挂钩。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村奖3分,90分以上的村奖2分,85分及以上的村奖1分,85分以下的不得分。 2、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绩与“以奖代补”政策相挂钩,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村人均奖10元,90分以上的奖8元,85分及以上的奖5元,85分以下及未通过“三清”达标验收的村不予奖励。(人口根据以尚未拆迁村民的户籍人口为准) 3、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绩与文明村考核相挂钩,年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村主要领导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社区、市场、企事业单位 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绩与社区、市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文明单位等工作考核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下载附件:湖政[2006]50号附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