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股份合作社)、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镇上下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扩大引进资金规模,提高引进资金质量,坚定不移打好“招商引资出击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镇全年引进工商注册外资1.1亿美元,引进实际到帐外资5000万美元,新引进镇外资金人民币18亿元。
二、任务分解
全镇建立21个招商工作组,均由镇党委扩大会成员担任负责人。全年招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招商工作组,各组把指标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具体指标任务分解见附表1:《湖塘镇201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会办制度
实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办制度,由镇招商办牵头,会同镇企管、土管、建管、环保和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规划选址、土地供应、手续审批、环境保护、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与区、市有关部门衔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奖励办法
(一)引荐奖
1、外商投资企业每实际到帐外资10万美元,奖励项目引荐人人民币1000元,其中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额外奖励人民币5万元。奖励在首期到帐且项目开工后兑现。
2、新引进镇外资金到帐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每到帐人民币100万元,奖励项目引荐人人民币500元。奖励在首期到帐且项目开工后兑现。
(二)基本奖
对于完成年度外资招商任务的招商工作组,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于完成年度镇外资金招商任务的招商工作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贡献奖
1、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含增资扩股),每实际到帐外资10万美元,奖励招商工作组人民币1000元。奖励在首期到帐后兑现。
2、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含增资扩股),每工商注册外资50万美元,奖励招商工作组人民币1000元,其中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额外奖励人民币5万元。奖励在首期到帐后兑现。
3、引进镇外资金,项目到帐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每到帐人民币100万元,奖励招商工作组人民币1000元。奖励在首期到帐后兑现。
4、招商工作组组长得奖金的30%,其余奖金根据贡献大小奖给有功人员。
5、对在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五、推进措施
1、招商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各自工作组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议。
2、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招商引资联络员,负责收集信息、前期洽谈、上报信息等工作。
3、实行招商引资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议,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各工作组指标完成进度在《湖塘情况》上公布。
六、实施办法
1、申请奖励,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审核认定材料。
2、经镇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由镇财政在年终统一支付兑现。
3、项目资金到帐当年度未缴清的,可列入下一年度进行奖励。
4、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有关奖励政策可同样享受,但不重复计算。
5、对投资规模、区域贡献特别大的项目,由镇政府另行商定奖励办法。
七、其他事项
1、所引进企业必须在湖塘镇注册、开票、纳税,方可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2、本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3、本意见由湖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表1、湖塘镇201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表2、个人或单位引荐项目登记表
表3、有效项目信息登记表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下载附件: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