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行政村、居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武装部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现下达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 一、征集任务 我镇2004年冬季征集新兵55人,其中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50%以上。全镇上下必须完成区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和高中生指标。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征集对象:本镇常住户口的适龄未婚男青年。 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周岁, 大专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2周岁,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应特殊需要,本人志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200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男青年。 2、文化条件:农村居民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居民的青年(含 企事业单位的青年职工)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鼓励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报名应征。 户籍管理改革后入伍青年的户口界定:以2003年7月1日之前为界线。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征兵政 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我镇范围内的区属企业除 (党委厂和直属机关)外,其它单位均由我镇负责征集。应征青年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4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四、征集时间安排 征兵工作从2004年10月15日开始,10月26日下达征集新兵任务;11 月2日前搞好宣传发动,目测初审,确定送检对象,并做好体检、政审的准备工作;我镇送检时间是11月3日;11月1日至12月9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定兵工作;12月10日至31日起运新兵;2005年1月1日至10日搞好总结上报材料。 五、征兵工作中有关政策规定及说明 1、全区职业高中(含技工班)在校毕业班学生被应征入伍的,教育部 门准予颁发毕业证书。属技校性质的,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予以颁发技术等级证书。 2、依法缓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入学前是我省户籍,本人自愿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在服役期间,由区政府按照当年我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0%的标准给予奖励。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新兵质量 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沈新峰同志任组长,储小平、陈春兴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裴晓冬、张秀德、钱志强、吴敏锋、顾宏亮、周立夫、肖土根、沈振华、薛雷鸣、沈中新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征兵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人武部长陈春兴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为镇人武部(联系电话:6569662)。 各街办和行政村也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街办、行政村要认真贯彻国发(1995)24号、国办发(1996)28号和4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冬的征兵工作。各级、各单位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各领导具体分管征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尽职尽责,做好征兵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适龄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要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多征集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入伍。要结合征兵工作进一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确保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要严密组织新兵输送,做到准时、安全、无事故,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新兵征集任务。 附:湖塘镇送检任务表
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
下载附件:湖政[2004]64号附件湖塘镇送检任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