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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2014年社区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4-00006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4〕10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4-02-25 发布日期: 2014-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对2014年社区综合执法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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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2014年社区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办法
湖政〔2014〕10号
 

各街道办,各社区:

    为加强社区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明晰职责,有力促进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奖勤罚懒、褒优贬劣,充分调动综合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就2014年社区综合执法工作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社区综合执法队长。

    二、考核内容:城管组织管理、长效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两违”工作等内容。

    三、考核方式:根据《社区执法工作考核细则》,由镇考评办对社区执法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根据每月考核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00分)。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以上(含90分)为良好,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年度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奖励2000元;被评为良好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奖励1000元;被评为合格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不予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扣2000元。

3、对辖区工作存在问题多次未整改、媒体多次曝光的,镇将停止发放社区全体综合执法队员的年薪补贴款。

  本实施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社区综合执法工作考核细则

            2、社区市、区案卷受理情况台账

     3、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台账

     4、社区综合执法整治(公益)活动台账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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