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社区:
为加强社区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明晰职责,有力促进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奖勤罚懒、褒优贬劣,充分调动综合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就2014年社区综合执法工作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社区综合执法队长。
二、考核内容:城管组织管理、长效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两违”工作等内容。
三、考核方式:根据《社区执法工作考核细则》,由镇考评办对社区执法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根据每月考核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00分)。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以上(含90分)为良好,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年度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奖励2000元;被评为良好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奖励1000元;被评为合格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不予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综合执法队长扣2000元。
3、对辖区工作存在问题多次未整改、媒体多次曝光的,镇将停止发放社区全体综合执法队员的年薪补贴款。
本实施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社区综合执法工作考核细则
2、社区市、区案卷受理情况台账
3、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台账
4、社区综合执法整治(公益)活动台账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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