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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12年度爱卫健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3-00019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3〕28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3-02-27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弘扬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爱卫健教活动的热情,决定对聚湖社区等15个先进集体和周雯娟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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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爱卫健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政〔2013〕28号
 

各街道办,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2012年,我镇爱卫健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巩固拓展创卫成果,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扎实开展常规性爱卫工作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奋力加快湖塘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建设作出了贡献。

为弘扬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爱卫健教活动的热情,决定对聚湖社区等15个先进集体和周雯娟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围绕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区创建水平,继续做好爱卫健教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新湖塘再作贡献。

   附:2012年度湖塘镇爱卫健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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