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村社区、环卫公司、有关单位: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武政办发〔2008〕78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平安农机” 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省农机局、安监局苏农机管〔2009〕11号联合文件“关于转发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区政府武政发〔2011〕2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城区文明建设,各农村社区、环卫公司、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的自觉性。
二、成立组织,强化领导,镇成立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领导小组
组 长:徐治国 镇长
副组长:孙震文 副镇长
组 员:李浩兴、宋产方、邹健、王中华、曹建浩、吴建波、张立荣、徐洪兴、缪永全、伍伯明、杨仲俭、杨建华、袁国贤、胡建华、陆建清、王金焕、薛细民、张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农机站,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由李浩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产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个落实:镇有关社区、环卫公司农机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级农机管理制度落实;宣传教育阵地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机手服务的各项保证措施落实。四个达标:全镇农业机械和农机运输车辆入户挂牌检验率达到90%;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率达到100%;机驾人员参加“安全学习日”活动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户、进学校的比率不低于80%。一个明确: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经过市级验收达标的“平安农机”示范社区达到40%以上;“平安农机”示范社区中的“平安农机”示范户也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进“平安农机”示范社区的建设,年内完成8家“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创建。
四、创建措施
1.完善和制定各项创建制度,确保创建活动正常运转,各农村社区和环卫公司及有关单位要把农机安全纳入安全达标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将其公布上墙,便于监督。
2.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农村社区、环卫公司与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单位与农户、农机手签订责任状,做到奖惩分明。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各农村社区、环卫公司要与农技农机站、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安全标志设置、农机人员安全教育、农机发牌发证及定期检验工作,重点应做到六个一,即: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机手送一封“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示警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社区、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通过各项工作的努力,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塘镇创建“平安农机镇”活动实施方案
2.湖塘镇创建“平安农机镇”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下载附件: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