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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18/2014-00034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统〔2014〕49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4-10-14 发布日期: 2014-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4年年度全区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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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武统〔2014〕49号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局(队)各科室:

根据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14〕87号)(常统发〔2014〕7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4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年度第一批。2014年11月4日前,各镇、开发区上报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一套表”年报调查单位的审核资料。

(二)年度第二批。2014年12月24日前,各镇、开发区补充上报新增(含“四下”升“四上”成长型单位)的拟纳入“一套表”年报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的审核资料。

2014年10月份月度审核确认工作正常进行(10月新增单位直接纳入年报调查单位库),11月和12月月度审核工作暂停。

二、申报标准

从2014年年度审核工作开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门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的规模标准改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其他行业的规模(限额、资质)标准不变。

三、审核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纳入年报的调查单位

1.审核范围

(1)“四下”调整为“四上”及2014年新开业(投产)且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

(2)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和资质内建筑业法人单位;

(3)按《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办法》(国统办字〔2013〕35号)规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视同法人单位的跨省分支机构;

(4)专业或辖区(跨省)变更需纳入单位。

2.申报材料

除辖区(跨省)变更需纳入单位外,所有单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年度审核登记表(一),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新开业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或经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3)批发和零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1),最近1个季度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仅由所经营商品的品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企业提供)。

(4)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5)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辖区(跨省)变更需纳入单位提供材料包括: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二)退出年报的调查单位

1.“四上”转“四下”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

2.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

3.破产、注(吊)销单位;

4.专业或辖区(跨省)变更需退出单位;

5.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退出单位申报仅需填写审核登记表(二),无需提供其它材料。

(三)调查单位信息变更

1.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单位;

2.单位名称变更的单位。

信息变更单位申报需提供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

四、上报方式及流程

(一)年度所有单位审核确认材料均实行平台电子化上报,纸质材料根据申报书次序装订后交区局服务业科统一留存,以备抽查。

(二)各镇(开发区)统计科、局(队)各科室按照各批次上报时间,在名录库审批处理系统中完成本地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有序。年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时间跨度长、审核类型多、业务范围广,各地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细化要求,科学统筹,把好进度。要根据经济普查结果和单位走势,准确掌握拟新增和纳入年报调查单位变化情况,注重材料收集和趋势跟踪,分类有序做好两个批次调查单位申报入库工作。

(二)深学细研,精准把握。各地名录库和相关专业人员要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吃透精神、掌握规范、明确要求。要准确把握单位审核类型、准入条件、材料格式等方面的业务规范,强化业务交流和口径统一,防止因理解偏差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切实提高单位审核通过率。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地名录库和相关专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对于本专业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到不推诿、不回避,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指导和业务对接,合力做好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附件:1.“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2.“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

      3.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下载附件:附件2: “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doc

 附件3: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1:“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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