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0]41号文件和武进区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协会[2010]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内容,明确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标准,真正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动热情投入到这次双建活动中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首先,各单位对本村(居)所有流动人口(包括流进、流出)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确实掌握他们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流入地工作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要为他们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服务证》关心他们的婚、孕、育、避孕节育情况。
2、每月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把他们真实的婚、孕、育、避孕节育情况如实上报,并且要从生活上、工作上去关心他们,同时把我们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给每个外来人员,使他们人人知晓政策,并且能自觉执行政策,把流入育龄妇女真正纳入服务范围。
3、根据计算机提示、认真做好随访服务工作,每月随访名单打印出来后,各村(居)妇女主任要按名单上门随访,在随访过程中要做到把关心传达给她们、把爱心献给他们、把他们的要求记在心中,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村、社区对照标准,确实行动起来,把这次双建活动办成为民惠民的民心实事。
附件一: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的实施方案
附件二:关于《开展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下载附件: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开展《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