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深入挖掘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我区开展了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全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认真推选,并经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现将确定的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和代代相传的纽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起着关键作用。各级传承人要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努力培养后继人才,要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下载附件:武进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