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现将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前调研的通知》(苏食安办〔20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收集、细致汇总本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认真填写有关调查、汇总表格,并与10月25日前将《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食品摊贩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连同所有《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表》、《食品摊贩基本情况调查表》、《社会公众调查问卷》一并报送至区食安办。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下载附件: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前调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