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独立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园区优秀职工歌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4年4月30日前登记在册的园区各企业在职职工。
二、比赛办法
1.演唱类型
民族(美声)、通俗两种类别。
2.比赛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各企业工会自行开展比赛,并推荐产生出1-2名职工歌手。
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园区总工会组织园区优秀职工歌手比赛。
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下旬,推荐优秀职工歌手参加全区职工歌手大赛。
三、参赛要求
1.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正能量,曲目自选,歌曲时长5分钟左右。
2.演唱伴奏由选手提供。
四、报名事项
1.各企业工会须在本单位比赛基础上推荐1-2人参加园区优秀职工歌手比赛,报名表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园区总工会。
2.已获得全区十佳职工歌手的职工不再报名参赛。
3.参赛选手资格如有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和获奖资格。
附件:园区优秀职工歌手比赛报名表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总工会
2014年6月17日
下载附件:10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