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切实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按照“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民本化”要求,对进一步完善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置高效、机制创新”的目标,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村(社区)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信息采集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标准和计分细则,不断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二、考核内容
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河道绿化管理、住宅小区(村庄家园)管理等十三项长效综合管理内容。
三、考核区域划分及系数设定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管理要求实行级差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将考核区域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划分原则如下:一级区域指区建设局负责管理的小区、安置小区;二级区域指居民老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等;三级区域指纯农村。根据考评区域和类别设定计分系数,一级区域系数为1;二级区域系数为1.05;三级区域系数为1.1,考评得分以现场考核乘以系数为实际得分。
四、考核责任主体
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的责任单位: 42个村(社区)、8个职能部门(城管所、三产服务业科、水利站、公安、农林站、卫生计生科、建设交通管理科、经发科)和5个环卫保洁公司。(除已属区级直接管辖的职能外)
五、考评方式
由镇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村(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核方式为:
(一)定期考评
一是网格式检查。根据网格化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全面检查。二是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城市管理的重点,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立项问题整改督查。对领导批办、考评员上报、公众通过12319举报的问题,督查考核村(社区)、相关部门及单位按时整改情况。四是媒体曝光问题督查。根据报社、电视台等曝光的有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问题,督查考核村(社区)、相关部门及单位按时整改情况。
(二)不定期考评
一是领导参与考核。镇领导对村(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公众参与考核。通过发放民意测评表,请市民对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合格、不合格四类,做到问情于民,问绩于民。
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由以上各项构成。镇将定期召开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点评会,定期在《湖塘情况》、《城管信息》等媒体公布考评成绩。
五、 奖惩措施
1. 镇考评办根据每月考评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00分)。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80-85分(不含8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2. 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镇管村(社区)干部、综合执法队长年薪相挂钩,年度被评为优秀的,镇管村(社区)干部年薪加5000元,综合执法队长年薪加3000元;被评为良好的,镇管村(社区)干部年薪加3000元,综合执法队长年薪加2000元;被评为合格的,镇管村(社区)干部、综合执法队长不加年薪;被评为不合格的,镇管村(社区)干部年薪扣5000元,综合执法队长年薪扣2000元。
3.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村(社区)“以奖代补”政策相挂钩,年度被评为优秀的,镇财政奖励村(社区)30000元;被评为良好的,镇财政奖励村(社区)20000元;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4.对成绩显著的8个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精神鼓励、物质奖励。
5.对长效管理工作不重视,存在问题多次未整改、媒体多次曝光的村(社区)、相关部门,镇将取消“文明单位”等申报、评选资格。
本实施意见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1、村(社区)长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2、长效管理考评区域划分及系数设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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