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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4-0005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4〕11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4-12-01 发布日期: 2014-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2014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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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武住建发〔2014〕118号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2014年常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精神和要求,同时更好地促进我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增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我局于11月3日至11月13日组织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市城建局统一部署,本次综合大检查由局建管处牵头建工口相关职能部门,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34项在建工程展开了拉网式检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发出检查意见书19份,整改通知书81份,停工通知书5份。同时本次检查在施工现场对砼强度、构件尺寸、钢筋等进行了抽测。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市场行为不断规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处于监控状态,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文明施工氛围浓厚,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基本能把检查内容列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形成常态化管理,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只有个别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如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绿地盛仕项目。

 (二)全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被检查项目基本都能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登记流转手续,工程发包、总承包、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绝大多数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并使用考勤手机;建设单位基本能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绝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并认真记录。

 (三)大多数参建单位都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砼管理,砼强度抽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能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有效减少了裂缝渗水等质量缺陷;能突出原材料质量把关,按照要求使用预拌砂浆和带E钢筋;能注重质量品质,钢筋砼、砌体、装饰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观感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如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宿舍楼(8-10#)、常州市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礼河公交综合枢纽中心一标段等工程施工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砼强度及钢筋原材料抽测符合要求,实体质量好。

 (四)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在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方面相当重视,建筑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部分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及实效进步显著,创建绿色施工工程意识及积极性明显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如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宿舍楼(8-10#)、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今创工业设计中心车间。

 (五)监理市场行为明显规范,绝大部分监理业务都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监理合同备案数和网上登记率有了较大提高;乡镇工业项目监理监管普及率稳步提升;绝大多数监理企业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总监、总监代表在岗履职情况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检查中仍发现极少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有规避专业分包合同依法备案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对纳入总承包或直接发包的幕墙、桩基、防水、门窗等专业工程擅自指定发包,不办理相关手续。

 2、少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影响工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少数施工总承包合同关键条款仍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的现象,将给今后结算、竣验、交付使用等带来麻烦。

   (二)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1、部分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在检查过程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时有不在岗履职的情况。

 2、部分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一、二)记录欠规范、欠全面、欠真实,极少数项目至今尚未使用该台账。

 3、少数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手续却未完善,造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4、有些项目依然不够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仍存在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的情况,留下隐患和麻烦;部分项目尚未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工资处理网络,管理薄弱;相当一部分项目未按有关要求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或设置不达标,流于形式。

   (三)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1、部分工程在砼达到龄期要求后,砼强度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特别是C40以上的高标号砼,如常州市焦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车间三接建工程。

 2、部分工程使用带延伸功能的机械调整小直径钢筋,且调直后钢筋外观尺寸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如江苏尼尔森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容天乐东方轴承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

 3、个别工程砼施工振捣不密实,修补不规范。

 4、部分工程箍筋弯折角度和弯钩长度不能满足抗震要求。

 5、个别工程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所代表的结构部位。

 6、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序报验资料签证滞后。

 7部分工程二次构件施工粗糙,存在露筋现象。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1、少数工程高大支模施工不能严格按照论证方案施工,部分立杆悬空或采用搭接、剪刀撑设置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支模架等搭设不规范、局部变形,少数现场还存在未采用刚性连墙件的现象;少数悬挑脚手架悬挑型钢未按照规范采用16#工字钢,局部搁置在悬挑阳台上无验算报告,悬挑型钢锚固不规范;个别工地主体施工至三层结平未搭设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台账资料不齐全,验收、签字不规范,存在代签现象。

 4、部分项目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到位,特别是少数单层排架车间工程登高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5、个别工地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未到岗履职。

 比较差的工地有:江苏尼尔森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容天乐东方轴承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项目经理不在岗,主体施工至三层结平未搭设脚手架;常州丰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常衡德宇粉末集成系统有限公司车间一、车间二工程,脚手架搭设变形、杆件连接较差,柱排架未按方案实施、现场搭设质量极差。

(五)工程监理情况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总监签字由他人代签,现场监理力度和深度不够,工作不细致,台账资料与现场相关情况记录不符现象比较严重。

 2、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重大危险源施工,部分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编制专项实施细则或细则欠针对性。

 3、有的现场监理项目部班子不健全,总监工程师变更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少数项目监理合同的人员备案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一)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常州市武进区工人文化宫武进职工服务中心室内装修改造等7项工程(附件1)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台账资料不齐全、质量安全意识差的常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红星爱琴海华源住宅三期B7、B8#楼等工程(附件1)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综合情况较好的常州侨裕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申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赵益健(江苏武进星辰装饰有限公司)等5名项目经理;蒋维东(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总监理工程师(附件2)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池沣泳(常州丰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名项目经理(附件3)给予单项批评。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批评的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所涉及的项目在建期间限制承接第二个项目,且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工程业务。

 四、下一步措施

(一)扎实整改,完善长效管理。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下发了书面整改(停工)通知(意见)书,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落实到位,整改回复单由现场责任人员签字后,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区住建局建管处。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注册建造师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并在区住建局网站曝光。

(二)采取措施,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宣传发动,增强意识,编制专门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冬季安全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对防范措施进行专项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做好作业区、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冻、防滑等工作。

(三)切实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区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充分预计到今年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及早谋划,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竞争氛围。

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要继续根据区住建局《关于转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06号)文件精神,对本区域内在建工程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信息,有力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继续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自查信息,保障项目规范运行。

 附件:

 1.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

 2.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3.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日

下载附件:1.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xls

 2.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doc

 3.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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