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加强区住建局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各下属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区住建局各项工作服务和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区档案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区住建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本规范所称档案是指各下属单位在各项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各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管的原则,接受区住建局和区档案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各下属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档案工作明确有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并把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程,及时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建立本单位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销毁、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中去。
六、制定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并按归档要求及时将每年度形成的材料收集齐全,做好立卷、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七、各单位除业务档案外,其他档案材料于次年三月前移交区住建局综合档案室统一归档。业务档案按业务种类结合项目分类组卷归档,案卷质量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用铅笔在每张有字的正面右上角、反面左上角编写连续页号,装入科技档案盒,卷内文件目录放在最前面,备考表放在最后面,按规定填写盒脊背与封面,排架时按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依次排列上架。
八、切实做好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做到分门别类、存放有序、安全保密,严防损毁、散失、泄密。
九、定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准确确定不同类别档案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严格审查,及时销毁。
十、按规定定期向区住建局档案室移交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本单位的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编研材料。
十二、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十三、档案现代化应与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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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doc
3 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