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3年度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指标,列你镇(街道、开发区)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
此次下达指标应与本级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同时解决好汛期部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恢复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和预留资金;要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严格审批、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健全灾民救助花名册,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组织,加快工作节奏,务必于1月30日前将救灾资金发放到位,并与2月15日前将灾民救助花名册等台账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备案。区民政、财政将联合审计等部门,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013年度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1月13日
下载附件:2013年度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