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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1-00025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1〕26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1-03-16 发布日期: 2014-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形式、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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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洛政发〔2011〕26号
 

 

各村、各综治委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舆论氛围,巩固平安洛阳建设成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镇综治委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此次宣传月以“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为主题,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宣传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二)宣传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水平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情况。

(四)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典型;人民群众开展“红袖标”工程等群防群治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五)宣传基层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宣传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

(七)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八)其他需宣传的内容。

二、宣传形式

宣传活动由各地、各部门组织,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印发告群众书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运用综合会议、签责任书、治安信息通报、经验交流、现场推广和开展送法上门、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区综治办将适时开展督查活动,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各成员单位在加强自身宣传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基层平安建设主体挂钩联系共建村、企的联系,大力开展综治宣传下乡活动,内容要充实丰富,贴近群众生活,切实把宣传月活动做扎实。

(三)各村、各成员单位宣传活动情况于3月底报镇综治办,电话:88790570。此项工作将纳入综治年度考核,请各村、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

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下载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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