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我镇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我镇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管理目标,完善全镇统计工作的激励机制,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基础工作、专业统计工作、经济普查工作及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4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统计基础工作占20分,专业统计工作占30分,经济普查工作占10分,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40分。
三、考核标准
(一)统计基础工作(20分)
1.统计台账(4分)。按规定建立统计台账,未做台账的,该项分数全扣,台账未及时更新的,扣1-2分。
2.统计资料管理(4分)。认真搜集整理和保管好各种专项调查资料和日常统计报表资料。资料搜集不全的,缺一类扣1分,缺一个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3.统计档案和年度资料汇编(4分)。各种统计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未及时归档的扣2分,归档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
4.统计人员管理(4分)。积极组织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培训、领证,未认真组织的扣1-2分。加强对所辖统计对象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督促企业做好统计规范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统计财务工作考核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考核记录,未建立制度的,扣2分。
5.参加各类统计会议和活动(4分)。按时参加区、镇两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汇总等活动,积极配合区局、镇统计科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的得满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专业统计工作(30分)
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和制度,各种统计、财务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报表的全面性。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各类报表,每缺一次扣3分。农业报表:春夏农作物播种面积表、春夏农作物收获面积表、畜牧业报表、农村住户调查、农林牧渔业报表、农业半年报、农业年报等;工业报表:村级总产值月报、村级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固定资产投资月报等;服务业报表:批零贸易、住宿餐饮、房地产、建筑业等报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各类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
2.报表的准确性。上报报表单位不全、指标不全或发现数据差错的,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报表指标漏填或填错的酌情扣分。
3.报表的及时性。报表上报(包括网上直报、电子信箱传输),每迟报一次扣1分,迟报报表影响全镇汇总的扣2分,应报未报的一次扣3分。
4.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3分,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每次扣1-2分。
(三)经济普查工作(10分)
各村(社区)要配备工作人员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企业、非联网直报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PDA登记上报工作,做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经济普查PDA登记,严格按照进度上报,迟报一次扣1分,“四上”单位缺一个扣1分,“四下”单位及个体户缺单位的酌情扣分。报表质量及数据衔接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出现影响普查稳定事件的该项分数全扣。
(四)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0分)
各村(社区)工业目标任务(包括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产品销售收入),若其中有一项不完成的扣分10分;若工业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的,酌情加分。
四、考核实施
镇统计科负责2014年度统计工作考核的实施。统计科要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各项报表等内容作好日常登记,作为统计工作年终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纳入村定员干部考核,与村绩效奖惩相挂钩。
镇统计科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统计工作的日常检查,对不能按时上报各类统计、财务报表,不能做到统计、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单位,要及时发现并要求限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1.各村(社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促进基层统计工作逐步完善,逐步正规,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2.各村(社区)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一、二、三产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企业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查摸底,对企业的生产、投资、能源消耗等主要指标进行正确评估,对符合规模企业标准的,必须全部纳入规模企业进行统计管理。
附件:洛阳镇2014年村级(社区)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
下载附件:洛阳镇2014年村级(社区)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