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精神,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要求,绿建示范区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精神,根据“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百日会战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面、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行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2013年6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
三、检查对象:
示范区开工建设项目
四、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经检测检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五、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自纠、示范区检查督促等相结合,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六、检查要求:
1.不定期督查: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示范区进行不间断抽查检查。
2.不留死角排查。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和示范区督查时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3.不留情面整改。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区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带领示范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整改工作。
2.科学细化方案。各单位要根据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增强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实行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企业自查事故隐患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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