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便于各单位查阅、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我局拟将2012度新颁布的法律依据汇编成册,供内部使用,请各单位(科室)对各自条线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区级规范性文件。
二、汇总要求
(一)分类清理,归口上报。各有关单位(科室)自行组织清理工作,按条线上报各扎口部门,由扎口部门进行初审并汇总至政策法规科,由法规科统一汇编成册。各扎口部门为:1.审图中心、造价处、质监站、安监站、建管处、档案馆由建工科负责扎口初审;2.市政处、防震管理科由事业科负责扎口初审;3.房管处、开发办由房产管理科负责扎口初审;4.村镇规划处和征收办自行清理初审并汇总至政策法规科。
(二)全面准确,分类填报。各有关单位经清理后的法律依据,应按照位阶顺序全面、准确地填报,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三)规范格式,双版报送。各单位清理后的法律依据应按照规定表式填报,依据名称和颁布单位报送格式详见附件,具体内容统一用WORD文档制作,并在报送时附上电子版本。
三、工作步骤
由于本次清理工作范围广、事项多、时间紧迫,各部门需认真对待,按照如下步骤有序进行:
1.第一阶段(4月28日至5月15日):各部门自行清理。
2.第二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各扎口部门对各条线上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法律依据名称、颁布部门和时间的准确性,以及附件的完整性。
3.第三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政策法规科对汇总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法律依据的位阶、合法有效性,审查完毕后由汇编成册。
附件:法律依据清理申报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管理 法律依据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下载附件:法律依据清理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