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2013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意见
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人防办,局各办、科、所: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民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镇民防(人防)工作,根据武进区《关于2013年镇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3〕7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对镇民防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基本工作考核(100分)
1.党委政府重视(10分)。领导重视,将民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民防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人防工程建设(20分)。及时提供人防工程项目信息;积极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对镇域结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审批、执法检查;对已建人防工程进行定期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3.指挥通信建设(20分)。制定并落实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固定操作人员,定期与区指挥所互联互通;对警报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防空警报鸣响率100%;组织年度人防专业队伍组训;制定民防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演练活动;认真抓好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民防志愿者人员、数量稳定,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4.社区民防工作(25分)。按照组织健全、设施完善、队伍稳定、教育有序、演练有效的标准,推进社区民防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作;新建社区同步建设社区民防工作站;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民防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对社区民防志愿者组织点验及培训;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星级”社区民防工作站创建工作。
5.民防宣传教育(15分)。认真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和民防知识,组织参加各级民防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等活动;组织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做好中学生民防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及时报送民防工作信息和调研论文。
6.机构队伍建设(10分)。做好镇人防工作综合台账记录,按规定整理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并落实镇民防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创新工作考核
1.探索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主动推动并取得实效的经认定给予加分。
2.推进社区星级民防创建工作。对当年度创成星级社区民防工作站的给予加分。
3.参加市级以上民防部门活动。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民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给予加分。
4.加强民防宣传信息上报工作。报送民防信息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录用的给予加分 (同一信息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5.组织人员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组织参观人数超过500人的给予加分(最多加5分)。
以上创新工作考核总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考核程序
(一)区民防局各部门依据考核意见,细化相关考核要求,并记录好平时考核台账,为年度综合考评提供依据。
(二)各镇(街道)人防办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分析,客观公正自评。
(三)年终由区民防局统一组织考核小组对镇(街道)民防工作进行考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综合评分汇总后,根据武进区《关于2013年镇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3〕75号)文件要求,对完成较差或出现问题的,酌情扣分,作为区委、区政府对镇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三、其他说明
(一)城区镇人防工程考核项目按其他镇平均分计算得分。
(二)当年度发生违纪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附表.《2013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3年 6月27日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3年 6月 27日印发
(共印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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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3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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