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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自5月中旬起我区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不向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行业提供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品种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处方成分物质的专项整治行动。 主要内容有:一是宣传发动。通过网络、短信及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签订承诺书,同时要求相关企业于2011年6月底前在其出厂涉及的产品标签上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警示标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相关物质流弊,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