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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广大家庭进一步参与“和谐武进建设工程”,树立新时代和谐家庭的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武进区文明办、区妇联于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武进区“十佳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在创建活动过程中,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各科室推荐申报的基础上, 局党组研究后推荐于霞家庭候选武进区“十佳和谐家庭”,区组委会经过初审、考察、评审、公示等环节,授予于霞等10户家庭“武进区十佳和谐家庭”荣誉称号。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于霞同志全力支持丈夫参加四川灾后重建工作,在丈夫赴四川援建三年时间里,她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期间婆婆住院手术、儿子看病,承担起照顾老人和4岁孩子的重担,让丈夫能够安心在四川开展援助工作。她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邻里,乐于奉献,默默支持丈夫参与完成了金花镇学校、医院、文化中心、集贸市场、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援建成果得到当地百姓、四川省、江苏省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