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街道办事处,动画办,机关各局室(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经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对经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经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发区领导、办公室、财政分局、规划建设局等成员组成。组长:石旭涌,副组长:张琪、黄哲斌,成员:羊晓清、陈毛亚、闵贤俊。
(二)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日常事务。黄哲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毛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陈鹏、罗宇杰、贺燕芬、许秀洁。
二、招投标原则
(一)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节约、效能的原则。
三、招投标范围
经发区的所有工程项目都要进入招投标程序。
(一)土建、市政工程
1、50万元以上的土建、市政工程项目进入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区住建局授权的除外),绿化工程项目进入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
2、急需开工建设的10万元至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经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经发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3、10万元以下(如简单装修、修缮、零星项目)及供电工程项目,经经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经发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4、通过招投标中标的项目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如遇项目重大变更、调整且突破总造价的5%,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方案,经设计单位、监理、审计单位(跟踪审计)、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由经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党工委、管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本区建设工程符合以下规定标准之一的,必须进入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区住建局授权的除外);规定以外的项目,经经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经发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⑴勘察合同估算价在2万元及以上的;
⑵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⑶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1、监理费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应按规定及相关程序到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手续。 2、监理费在16.5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应到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3、监理费在16.5万元以下的,应到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发包登记手续。
四、招标方式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也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五、招标程序(经发区招投标项目)
(一)申请招标。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根据开发建设需要,提出需招标工程项目的书面申请,经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申请招标审批表》(附件一)后进入招标程序。
(二)报名前例会。全体招投标工作办公室人员召开例会,确定该项目招标的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招标公告在武进日报、经发区网站等对外媒介公开发布,在确定的报名有效期限内接受报名。
(四)资格预审。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填写《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情况审批表》(附件二),并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预审合格单位。资格预审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资信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内容。
(五)发放招标文件。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对招标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批表》(附件三)。《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批表》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共同签发后,发放至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
(六)标前会议。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标前会议,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说明编标的具体注意事项,统一编标的准则及格式,防止出现废标。会议后发放补充文件(标前会议纪要)。对需要补充说明或提出补充要求的项目编制书面文件递交投标单位。
(七)确定评标细则。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初审评标细则,并填写《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细则审批表》(附件四),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共同签发。
(八)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评标会议,投标单位代表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除组长外)以及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标书当场拆封后按评标细则和程序进行评定,并评出中标候选人第一、二、三名。定标原则: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才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串标等违规行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将记录在案,自即日起,未经经发区纪委同意,该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经发区任何工程招标。
(九)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及结果的审定。由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起草招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报告,上报领导小组,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共同审核签字后进行中标公示。
(十)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在管委会大楼公示栏及经发区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订施工合同及廉政责任书。
六、监督审计
(一)经发区纪委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及过程进行监督,经发区财政分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确保施工签证过程、决算过程真实、合法有效。
(二)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预算,结合实际工程签证,对工程进行全面审计,并根据合同与审计结果,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七、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申请招标审批表》
附件二:《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情况审批表》
附件三:《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批表》
附件四:《武进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细则审批表》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三日
下载附件:37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