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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 计生药械产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行为,确保产品质量,保护群众健康,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局人员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坚决整治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重点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整治行动要以计划生育药械批发企业、重点地段的计生药械零售单位以及部分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如避孕、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及其避孕套等为重点品种。 1、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 2、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 3、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有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资料疾病的内容的非药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添加药物成份的非药品; 4、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行为; 5、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 6、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 7、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局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惠良 副组长:庄仁一、张宝康 组 员:曹桂生、虞仁尧、陆俊 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由药品稽查科扎口负责,综合监管科配合,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五、检查时间: 到2009年10月之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合理安排。计生药械产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个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切实效果 (二)突出重点、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强宣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专项检查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相关法规和计生药械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计生药械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安全、有效。 (四)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满意的效果。
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