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聚焦“532发展战略、“新能源之都首位区 ”和两湖创新区建设,推进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业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提升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及实施细则,现启动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服务机构上台阶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区划内注册并从事科技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已通过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或被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行为。
2.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主要为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3.科技服务机构的年服务收入(含税)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
4.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奖励标准
对年服务收入(含税)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科技服务机构,择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科技服务机构上台阶奖励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确保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2.申报按属地化管理,由各镇、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二)书面材料
1.《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2);
3.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两年的科技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4.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申报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各镇、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二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至区科技局科技服务与资源配置科。
2.申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科技服务与资源配置科:周伟忠、朱毅智;
联系电话:86310651
附件:1. 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x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