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武宜中路路口转弯处摆摊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近日发现在武宜中路121号东侧有位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摊的摊主,将非机动车道占用一半多,用的喇叭噪音声特别大,每次在教室都能听到;而且每次路过都有在哪里停下买水果的市民,使路面变得更为狭窄,使双车道只能一个个通过;长此以往难免造成拥堵,争吵,剐蹭,这种交通隐患太大,望领导能尽快解决; |
留言时间: | 2024-08-19 |
回复时间: | 2024-08-19 |
回复内容: |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常州市在武进区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19〕85号 )、《常州市武进区关于在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武政发〔2020〕18号)等规定,我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已由各属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集中行使,我局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建议你向湖塘镇人民政府反映。咨询电话:86309005。 |
回复单位: | 武进区城管局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