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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湖港物业公司 未向湖港名居全体业主公开经营设施收益
信件内容: 河苑湖港名居物业:湖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照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常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向业主公示经营设施收益项目  

现要求公布,并在物业服务前台、小区公示栏、各楼栋单元醒目处张贴。

公共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公共场地、绿地、道路等共有部分经营所得的收益;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楼道及户外区域设置广告获得的收益; 因共用设施设备被侵占、损害所得的补偿、赔偿费用;公共电信设施占用场地使用费等;共有部分被依法征收的补偿费用;公共收益的孳息。 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收益等等 并在物业服务前台、小区公示栏、各楼栋单元张贴公示!
留言时间: 2022-06-21
回复时间: 2022-06-22
回复内容: 湖港名居在经开区,请向经开区相关部门咨询。
回复单位: 武进区住建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