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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的相关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想咨询下“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中的2个问题:

1.生活资助与租房资助中,其中的资助对象是“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这里的“毕业2年内”是单独指博士研究生,还是硕士、全日制本科等都要是在毕业2年内才符合条件吗?

2.购房资助中,资助条件中“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2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这里的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2年内首次购房,是以购房过户日期还是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吗?另外,比如2019年8月在常州缴纳社保,那么购房过户日期还是购房签订合同的日期只有满足在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才能算作满足条件吗?
留言时间: 2021-07-05
回复时间: 2021-07-08
回复内容: 余长娥:
   你好!
    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进行了解答,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86318550进行详细咨询。
  
回复单位: 武进区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