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投诉 |
信件标题: | 商品房未入住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费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常州市武进区天安数码城二期的一名新业主,于2017年购买此处商品房。此房2018年底交付,交付时第一年物业费已经缴纳。由于本人工薪阶层,房屋交付后至今一直在装修,至今也没有入住进去。2019年底,物业公司要求我全额缴纳第二年物业费,给出理由为虽然我人没有入住,但是物业系统是正常运行,个人认为应该适当打折。网上查阅了相关文件,江苏(2018 3号)物业管理条例里面并没有相关要求,电话12315无人接听,只能求助区领导:没有入住的房屋全额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10-19 |
回复时间: | 2020-10-2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不受理一般的咨询、投诉、举报,也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回复单位: | 武进区武进区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