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你中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同意对你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一、内设机构调整
1.整合物业管理科、综合维修科为综合保障科。
2.撤销公房管理科,设立资产管理科、基建科。
二、内设机构职能调整
1.综合保障科。负责中心综合报修电话的接听落实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区域设施设备巡检维修、办公用房零星维修等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编制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保维修、备品备件计划;负责设施设备运行保障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配电间远程值班平台的运行和配电间设施设备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对区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区域设施设备、保洁、绿化等各类服务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变更等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区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区域的设施设备、保洁、绿化及各类服务保障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灭“四害”等相关工作。
2.资产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规定对全区办公用房的调剂、置换、租用、建设、大中修等提出审核意见,对大中修工作会同基建科共同审核;按规定承担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七个统一”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和运维武进公益仓。
3.基建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党政机关办公区和办公用房建设规划;负责受理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维修的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按规定承担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兴建、扩建、改建和大中维修工作。
特此批复。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