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高位统筹推进。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核心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确保方向清晰、路径明确。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科室协调、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督查考核等机制,保障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序高效落实。
三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12次,开展线上学法考法,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履职尽责服务效能
一是规范安置就业,促进人岗相适。依法依规完成年度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持续优化“阳光安置”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挖掘岗位潜力。举办专场招聘2场,提供岗位550余个,成功推荐就业35人;开展技能培训2期,参训26人次。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提升服务效率与满意度。
二是落实优待抚恤,保障合法权益。为全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理评调残、换证、各类补助申请,所有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准确及时。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为500余名服务对象办理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补领;持续更新优待目录清单,拓展优待项目。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及时调整发放离退休费和津补贴,妥善处理老干部病故后事,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服务更加精细。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公开执法清单,配备执法记录设备,重大执法决定必经法制审核。全年开展执法检查0次,无行政处罚事项。常态化开展下属单位收费、评奖等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行为。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流程,畅通诉求渠道,落实首办责任。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诚信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诚信建设纳入考核,发挥政府表率作用。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
一是严格文件管理,提升规范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机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年内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4件,均完成审核备案。定期清理文件,宣布失效/废止/修改1件,确保制度协调统一。
二是健全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均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邀请纪检组列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善过程记录与材料归档。
三是发挥顾问作用,强化法律支撑。续聘法律顾问,明确职责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文件制定、纠纷调处、复议诉讼应对等环节。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协同发力,形成法律保障合力。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一是健全调解体系,多元化解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优化“老兵调解室”、巡回法庭等平台功能,聘请调解员/辅导员。深化“三师”法律团队建设,提供咨询、调解、仲裁等多元化服务。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引导依法维权。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诉求渠道,规范办理流程,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实行重点信访清单化管理与领导包案,推动“事心双解”。
三是深化走访排查,源头预防风险。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健全权益维护与帮扶机制,对困难退役军人给予关爱援助,从源头上减少矛盾。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构建大格局。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业务全流程。结合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吸引力。在用好传统载体基础上,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制作推送政策解读图文等,开展线上竞答1次,开展“送法进军营/社区”活动2场。
三是突出宣传重点,提升针对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热点问题,重点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涉军法规政策,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引导珍视信用、恪守承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对照更高要求,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短板:一是普法宣传的深度、精准度及形式创新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服务站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锤炼。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法治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学习,重点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以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计划举办全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覆盖区、镇、村三级服务骨干,重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完善责任落实与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科室及服务中心(站)的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标准和时限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带头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定期开会分析形势、解决问题、部署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检查考核时,同步明确法治要求,实现法治与业务一体推进。
(二)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质效
一是深化政策制度供给侧改革。对标国家和省、市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梳理、评估现有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不适应现实需要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健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尤其关注政策可能对退役军人权益产生的影响,确保政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态调整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防止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三是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流程。持续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推动更多关联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推动与政务数据共享。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依托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走访慰问和矛盾排查机制。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动态掌握退役军人群体思想状况和利益诉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是完善多元化解平台功能。深化“老兵调解室”品牌建设,优化调解员选聘、培训、管理、激励机制,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完善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顾问律师+法援律师”法律团队作用。
三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回访各环节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强化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努力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内容,着力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是精准定位普法内容。围绕退役军人普遍关心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服务管理等热点问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如退役军人安置季、就业招聘月、八一建军节、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主题鲜明、内容集中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拓展创新普法载体。在巩固宣传栏、电子屏、集中授课等传统阵地基础上,大力拓展线上普法渠道。优化局微信公众号、网站普法功能,定期推送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法律问答等信息。推动普法宣传与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相结合,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
三是构建社会普法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局内各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开展普法。加强与宣传、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协作,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探索与本地高校法学院合作,组建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团队,为退役军人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和普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