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城市管理重点任务,以夯实法治基础、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法治服务效能双提升,为全区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坚持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专题学习4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想引领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构建“精准滴灌”式培训体系,改变传统“大水漫灌”模式,开展季度执法理论考试及互评菁英赛活动,激发执法人员学习热情;坚持“送法下基层”,深入高新北区、嘉泽镇、南夏墅街道等一线,开展“点对点”执法标准化机制指导和“违法建设、建筑垃圾执法”等实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全年累计组织各类法治培训12场次,培训人员480人次,执法人员年度法治培训覆盖率达100%;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编制执法手册,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法律指引。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围绕绿化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联动社区、企业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收集各镇(开发区)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推广宣传;设置普法阵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规范决策行为,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流程,将合法性审查贯穿决策全过程。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明确政策法规科为合法性审查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3名,严把法律审核“源头关”。全年完成《区城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工程渣土堆填消纳会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建筑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8项、全面梳理清理2022年至2025年涉企政策文件25份,废止文件3件、各类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36份(含工程项目合同12份),有效防范决策和行政风险。特别是在《关于规范建筑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组织专家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规,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及措施管理的通知》,将法制审核嵌入文件制定的全过程。建立并落实案卷定期评查通报机制,配合市支队完成48份综合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次,评查案卷一百余卷,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全面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总结及平台上报工作,数据准确率和报送及时率均达100%。
(三)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服务效能。一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整合执法、信访等内部资源,构建“执法+调解+服务”工作模式;加强与司法、镇(街道)、社区协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高效处置信访投诉。坚持依法依规、用心用情做好信访接待与处置工作,推进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受理处置工作制度完善,全年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二十余件,均及时处理答复;三是优化法治服务供给。协同属地街道、社区耐心解释执法体制与程序,成功将虞某某等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政风热线”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解决停车难、摊贩扰民等热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特色创新,打造法治建设亮点。一是“区域协同”开创新局,治理能力实现新跨越。建筑垃圾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的建立与实质性运行,是本年度最具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它不仅有效遏制了跨区域违法行为,更探索出一条区域协同治理的新路径,为解决同类城市管理顽疾提供了宝贵经验。二是“精准赋能”深化落实,队伍素能得到新加强。改变传统培训模式,通过“理论考试+互评竞赛+送教上门”的组合拳,实现了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精准滴灌。特别是针对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专业领域,为省级技能竞赛提供执法要点和模拟题,将日常培训与实战练兵紧密结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显著增强。三是“护航发展”主动担当,营商环境获得新优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是法治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制定并公示“三张清单”、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检查等一系列举措,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重塑了“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执法服务形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规政策宣贯“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城市管理领域新法规政策出台频率高、专业性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理解深度、掌握全面性和运用准确性上仍有欠缺,导致个别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影响执法整体效能。二是法制审核全流程覆盖不足。目前对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参与仍以事后审查为主,在事前风险论证、事中动态跟踪等环节存在缺位,与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法治监督体系要求存在差距。三是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待提升。涉企高频执法事项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预警清单尚不完善,“重处罚、轻指导”惯性思维在个别案件中依然存在;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尚处初步探索阶段。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工作人员仍存在“重整治、轻法治”倾向,对法治建设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对法治宣传、协同治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强化。二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执法队伍专业法律人才短缺,针对复杂执法场景的系统培训不足,培训形式创新性有待提升,难以满足实战需求;法治工作队伍对新技术应用的掌握不够,赋能执法监督的能力有限。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法制审核全流程管控机制、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沟通协调流程不够顺畅,资源整合不够充分,影响工作推进效率。四是创新驱动力度不足。在法治与智慧城管融合应用、精准普法模式等方面探索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法治建设效能;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创新举措和长效机制仍需完善。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服务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持续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并动态调整涉企检查计划和“三张清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强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在技术执法上构建新体系。对照我区市容管理现状,通过强化“技防”赋能,能够构建一套“固定+移动”相结合的智能巡查执法体系,从而实现对常见性、频发性市容违法行为发现、处置、处罚等的“非接触”和“智能化”,既提升办案效率,又体现柔性执法。
(三)筑牢执法规范化建设根基,在提质增效上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基层执法指导,构建“四位一体”的模块化课程开发机制,改变过去单一、零散的培训内容,确保队伍能及时跟上改革步伐,将新理念转化为新行动。扩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覆盖面,细化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操作规范,探索制定常见违法行为的阶梯式裁量基准指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