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线束类产品4000万根,塑料类产品5000万只,金属端子类产品2亿只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3:建设单位:常州泛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计划租用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并进行装修、消防安全改造提升,购置线束环形装配流水线、预装流水线、全自动压接机、半自动压接机、注塑机、高速冲床等522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线束类产品4000万根,塑料类产品5000万只,金属端子类产品2亿只的总产能。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注塑、喷码、锡焊、热缩产生的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打标产生的废气以及其他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3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江苏思远集成电路与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电子组件研发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3号
3:建设单位:江苏思远集成电路与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思远集成电路与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租赁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864.45平方米,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接机等研发测试设备共计58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新型电子组件研发平台。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废水
本项目依托租赁方(常州市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已落实的“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达标排至武南运河。
5.2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经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装置置于实验室。未捕集的废气于实验室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内加强通风。
5.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空压机、回流焊运行时产生的噪音,故本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的要求:主要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减振垫,回流焊安装在专用房间内,减少噪声向外界辐射的途径,故其降噪能力不低于20dB(A);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运营管理,及时检修,以此减小作业噪声对外界影响。
5.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不良品、废渣、普通包装、废过滤板、研发产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陆庄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梦爽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根据经营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1号楼一楼车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购置热室压铸机、机械手、自动包装机等设备23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6年6月29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6〕844号,项目代码:2606-320412-89-03-594043)。预计2026年12月建成投产。
5: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武南河。间接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3废气:熔化、压铸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脱模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弃包装材料、炉渣、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脱模废液、除尘废液、废润滑油、除尘灰及废布袋、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脱模废液、除尘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1、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