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150万套/年起动电机配件、50副/年模具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湖塘镇
3、建设单位:常州市杨菊起动电机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研磨废水经研磨废水固液分离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研磨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抛丸粉尘经收集后排至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去毛刺粉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予以缓解。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金属边角料、废砂轮片、废磨料、废钢丸、废包装袋、废菜籽油桶、集尘灰、废布袋,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面积为30m2),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清洗废液、废防锈油、研磨废液、研磨污泥、废滤布、废油、含油废手套/抹布,其中含油废手套/抹布未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余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面积为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定制式齿科正畸丝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9号医疗孵化园D1栋5楼
3:建设单位:常州永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长扬路9号医疗孵化园现有493.8平方米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拟购置热缩机、光固化箱、鼓风干燥箱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定制式齿科正畸丝60万根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浸润、光固化和3D模型使用少量树脂,常温操作废气产生量极少,本项不做定量分析。
5.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硅油纸、废保鲜膜、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包装容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常州叁杉机电有限公司年产电机零配件50万个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科技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B区5栋1楼
3:建设单位:常州叁杉机电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赁武进湖塘科技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区5栋1楼生产厂房1194平方米,购置超声波清洗机、激光打码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机零配件50万个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常州市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武南河。
5.2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草酸、清洗废液、废包装容器,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焊渣、废铜线、不合格品等,定期外卖综合利用。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5.3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即:昼间噪声值≤60dB(A)。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人份伴随诊断试剂盒生产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8号
3:建设单位:江苏柏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顺应市场需求,本项目拟投资200万元,租赁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平方米厂房,拟购置各规格移液器、试剂配制搅拌器、IHC自动染色平台、玻片扫描影像系统等设备共计1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人份伴随诊断试剂盒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所在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园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3一般固体废物:废过滤吸附材料、普通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实验耗材(HW49)、实验废液(HW49)、试剂不合格品(HW49)、废包装物(HW49)、清洗废液(HW0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8.5亿件新能源巴片连接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新辉路7号
3:建设单位:常州极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租用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12915.92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利用武进西大道76号老厂区高速冲床、冲剪机、折弯机等设备15台(套)、淘汰剪板机等老旧设备13台(套),购置高速冲床、送料机、放料机等设备及设施共23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8.5亿件新能源巴片连接件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本项目制软水浓水及反冲洗水部分回用于直接冷却用水补充水、水喷淋塔用水,部分与其余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接管常州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5.2本项目去毛刺粉尘G1-1、G2-2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碳氢清洗废气G1-2经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本项目预热天然气燃烧废气G1-4、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G1-4分别经管道收集,浸塑有机废气G1-6、固化有机废气G1-8经烘道进出口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浸塑粉尘G1-5经集气罩+密闭收集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上述各股废气合并前单独设置检测口);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喷砂粉尘G1-3经收集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石墨加工粉尘G2-1经一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G3-1经一套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基本无影响。
5.3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区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5.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清洗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废磨料等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清运。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丁舍村
3:建设单位:江苏鸥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鸥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市场调研和考察论证,同时为了企业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手续,拟投资11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喷淋清洗涂装线、密集架搁板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11台(套),对清洗工段进行提升智能化提升,产品提质增效,项目建成后维持20万平方米/年喷塑加工、500套/年智能档案设备的生产能力不变。
5.1废水:本项目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1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作为蒸发工序冷却水补充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废气:①喷塑房的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大旋风除尘器+脉冲式滤芯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2)排放。②喷淋清洗涂装线上的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大旋风除尘器+脉冲式滤芯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3)排放。③喷塑后固化有机废气、低氮燃烧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4)排放。④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纯水制备耗材、一般废包装物、塑粉收尘(脉冲式滤芯装置)、移动收尘(移动式除尘器)、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塑粉收尘(大旋风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产生的危险废物:脱脂废液、废渣、废弃滤材、硅烷废液、废机油、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泥、废水处理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残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第三方智能化检测实验室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27号
3:建设单位: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租用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厂房共计4200平方米,购置数显液压式腕臂座试验装置,三坐标测量仪,接触零部件振动机,高速接触网同步振动机等设备47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检测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零部件(接触网零部件、钢支柱及硬横跨、接触线、绞线、紧固件、电力金具、绝缘子、汇流排及零部件、钢铝复合导电轨、分段绝缘器以及隧道内预埋槽道等)30000件,年检测金属材料及制品20000件,年检测非金属材料及制品10000件的检测能力。
5.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漕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太滆运河。
5.2噪声营运期间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车间内数显液压式腕臂座试验装置、接触零部件振动机、高速接触网同步振动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检测车间密闭,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3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测试废液,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含汞)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手套、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5.4本项目试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7:联系方式:0519-85384208
1、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