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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6-002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6-10-12 发布日期: 2026-10-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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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只减震器制造及组装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南庄村藤树科99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德威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武进区嘉泽镇南庄村藤树科99号,利用自有厂房7100平方米,购置切割机、减震器示功测试台等设备2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只减震器制造及组装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5.1租赁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经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放武宜运河。5.2喷漆废气经整体换风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整体换风负压密闭收集的调漆、流平、烘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经预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满足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燃烧尾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应标准。5.3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接收尘、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表面处理槽液、渣、废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含漆废物、水帘废液、废包装桶、漆雾过滤介质、污泥、废水过滤介质、蒸馏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套一次性肾脏转移箱、一次性肝脏转移箱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9号A6栋

3:建设单位:常州恩多科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A6栋,租赁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3745平方米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拟购置焊接机、气检机、封口机、高效气相色谱仪、药品稳定性试验箱、智能微粒检测仪等设备等共计195台套,生产一次性肾脏转移箱、一次性肝脏转移箱产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套一次性肾脏转移箱、一次性肝脏转移箱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点胶固化废气、实验室废气产生量极少,不做定量分析,加强车间通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5.2本项目生产废水接入西太湖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生活污水接入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拖布、废包装瓶暂存于危废库房,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高技术材料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6号楼3楼

3:建设单位:常州市星晨新材料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租用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空置厂房3376平方米,拟购置电子扫描显微镜、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设备共计23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用于对新能源锂电池、5G通信、特种工程塑料等高技术材料的研发试验。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项目所在园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现有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器皿清洗废水、地面及桌面清洁废水和废气设施喷淋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研发试验过程中的废液也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

5.2 BVPE、MPPO、LC9000研发试验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万向吸风罩收集后,经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组合式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测试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万向吸风罩、原子吸风罩等吸风口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原辅材料和危废贮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万向吸风罩、原子吸风罩等吸风口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DA002排放。PEN特种工程塑料造粒、注塑和检测废气通过万向吸风罩、原子吸风罩等吸风口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

5.3合理设备选型,合理设备布局,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刷帚丝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河南路18号

3:建设单位:常州昱彤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坐落在武进区湟里镇河南路18号,租用常州市凯盛渔网厂厂房1300平方米,购置拉丝机、磨尖线等主要生产设备1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塑料刷帚丝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湟里河。

5.2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3本项目挤塑拉丝废气与磨尖废气收集进入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5.4本项目污泥、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活性炭、废磨尖液、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残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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