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高端化合物半导体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拓路1号
3:建设单位:江苏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利用自有厂房11672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MOCVD)、光刻机、氧化炉等设备及设施共569台(套),配套建设供电、纯水、工艺冷却水、压缩空气、废水废气治理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磷化铟光芯片和砷化镓光芯片合计约5000万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监控池,最终将生活污水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工艺产生的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后接管进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
5.2本项目外延生长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设备内置过滤器吸附+燃烧设施处理”、介质膜蚀刻废气、干法蚀刻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设备自带等离子燃烧系统”处理后和二次外延准备废气、石英件清洗废气、腔体清洁废气、电镀废气、湿法蚀刻酸性废气一起进入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6m高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风量70000m3/h;检测废气、尾气过滤器清洗废气、清洗废气、介质膜沉积废气、湿法蚀刻碱性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风量20000m3/h,尾气通过1根26m高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收集进入“酸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风量8000m3/h,尾气通过1根15m高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清洗有机废气、键合废气、去键合废气经“沸石转轮浓缩+RT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6m高8#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风量25000m3/h;光刻废气、去胶废气、金属剥离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6m高9#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风量15000m3/h。未捕集的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小,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大气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本项目正常状况下5#排气筒排放的砷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以F计)、氮氧化物、氯气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尾气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6#排气筒排放的氨气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7#排气筒排放的氨气、硫化氢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8#排气筒排放的异丙醇和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RTO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9#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氨、异丙醇、非甲烷总烃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4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3在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之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减速机及配件、机械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晨阳路8号
3:建设单位:常州南鹏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淘汰老旧生产设备,新购置齿轮测量仪、立式加工车床、数控滚齿机等生产设备共计20台(套),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产品提质增效,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减速机8万台,减速机配件5万件,机械零部件12万件的能力。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超声波清洗废水、切削/磨削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原辅料配置用水,不外排。
5.2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3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滤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渣)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机油、浮油、蒸发浓液、含油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机器人用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
3:建设单位:德世博尔(江苏)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位于武进区礼嘉镇晨阳路8号的常州南鹏机械有限公司3#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卡希富基滚齿机、喜基雅随动磨床、金相显微镜、试样镶嵌机、试样抛光机、硬度计、电子显微镜、减速机跑合测试机台、单电机控制柜、转盘自动喷丸机、磨粒流磨具抛光机等设备6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套减速器的能力。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废气:本项目喷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制齿工段产生的油雾经管道收集后,进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碳氢清洗及危废仓库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
5.3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盐渣、废油、废磨削液、磨削污泥、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含油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