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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6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6-0017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6-08-25 发布日期: 2026-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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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和新型材料内齿管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东都西路55号

3:建设单位:江苏丰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用江苏丰润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洛阳镇东都西路55号的现有厂房,新增挤压机、在线退火炉、精整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板、7200吨新型材料内齿管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武南河;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后添加,不外排;模具清洗废水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2本项目发泡及发泡喷枪清洗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5#)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喷锌粉尘采用设备配套的收集装置收集,经旋风+二级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6#)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要求。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发泡边角料、锌渣、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滤饼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汽油、沾染有害原料包装物、模具清洗废液、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五金加工件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毛家村委九贝路5号

3:建设单位:常州沃福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沃福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8日,现公司为应对市场发展和需求,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购置数控机床、全自动超声波清洗干燥机、三坐标测量仪等设备102台,对五金加工件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万件五金加工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清洗废液经设备自带过滤装置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槽液损失后及时补充,槽液定期更换,与收集的溢流槽液一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2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5.3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5.4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及油泥、废金属边角料、清洗废液、清洗废渣、废过滤介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空包装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及时回收利用。各类固废100%处理,不外排,对外环境无直接影响。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无线充电模组1200万件、无线充电座100万件以及智能眼镜8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程路8号4号楼3层

3:建设单位:江苏慧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3312.67平方米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拟购置/租赁点胶机、喷胶机、绕线机、裁切机等设备221台套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无线充电模组1200万件、无线充电座100万件以及智能眼镜8万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盐雾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废气:本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胶固化及脚垫镭雕产生的废气产生量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烟尘产生量较少,本次不做定量分析,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经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

5.4固废:废离型膜、废线头、焊渣、不合格品、废胶带、废泡棉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针头、废灯珠模组、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无尘布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弃物“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光热发电工程等机械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村虹光路9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牛塘华润机械厂

4:项目概况:根据经营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企业原有厂房,淘汰落后设备22台(套),购置中频电炉、智能环保壳型铸造生产线、流化干燥床、成型机等设备68台(套),优化原有产线、提质增效;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光热发电工程等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5年12月26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技备〔2025〕76号,项目代码:2512-320412-89-02-911594)。预计2026年8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武宜运河。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3废气:熔化、浇注、混砂、清砂、破碎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制芯、浇注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甲醛、酚类、苯、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氨、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苯、甲苯、苯系物、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泡沫板、废砂、炉渣、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砂纸、废弃包装桶、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渣、废磨削液、集尘、废布袋、废滤网、废油、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废砂、废钢丸、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废磨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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