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江苏中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医疗吻合器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56-2号
3:建设单位:江苏中胥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中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56-2号,租赁常州市武进科创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2925㎡的闲置车间进行装修,同时购置注塑机、加工中心、钻床、超声波清洗机、制纯水机、冷却塔、模具等设备共24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套医疗吻合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标尾水排入武南河;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于车间卫生间冲厕。
5.2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FQ-1排气简排放。组装点焊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焊接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选用质量好、噪声低、振动低的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进行安装,在设备底部以及围板上使用防振材料,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
5.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水治理)、水处理污泥、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其中未分类收集的废含油抹布、手套豁免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危险废物收集后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热处理碳钢50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王允村委蒋庄126-1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昱畅热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昱畅热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万元整。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选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王允村委蒋庄126-1号,租赁常州好渔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建筑面积为600m2的厂房,购置超声波清洗机、预热炉、氮化炉等设备共计85台(套),从事热处理碳钢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热处理碳钢50000吨的生产能力。
5.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出租方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水淬池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水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仅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5.2废气:本项目抛丸、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预热、盐浴、渗氮、油淬及回火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水喷淋+干湿分离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
5.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有清洗废液、盐渣、冷却槽液、含油废手套、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油、污泥、反渗透废液、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废钢丸、废砂轮、废氧化皮、除尘灰、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电梯部件120吨、纺织设备配件80吨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沈刘路7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胜成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511万元,租用武进区洛阳胜嘉祥制冷设备厂闲置标准厂房,并对车间进行安全提升改造,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等设备共计16台(套)进行项目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梯部件120吨、纺织设备配件80吨生产规模。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及表9中相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5.3项目所在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得到分类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环境无直接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仿生免疫磁棒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7-1号
3:建设单位:常州睿磁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选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7-1号,租用海湖科技园A区闲置生产车间,租赁建筑面积约1510m2,购置全自动发酵罐、大功率超声波破碎仪等设备,从事仿生免疫磁棒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仿生免疫磁棒1250升。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气:发酵罐废气、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统一送入1套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酸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尾气由风机引出,最终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5.2废水: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武南河;新增工业废水经调蓄池暂存后,进入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龙资河。
5.3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发酵废液、破碎废液、加磁废液、搅拌废液、偶联废液、废容器、废滤网、废培养基、废试剂、废耗材、真空泵废液、废活性炭,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石英砂、废碳滤、废树脂等,定期外卖综合利用。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5.4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55dB(A)。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0万套、高端显示器配件30万套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洛阳镇吴铁路34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鑫字压铸厂
4: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6000平方米,淘汰原有老旧设备9台,新购置压铸机、熔化炉、加工中心等设备共计5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0万套、高端显示器配件30万套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抛丸粉尘经负压收集,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FQ-2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铝灰渣、脱模废液、废乳化液、沉渣、喷淋塔废液、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1、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