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高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漳湟村委邓家塘188号
3:建设单位:常州龙泰铸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10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进行改扩建,购置压铸机、集中熔化炉、机边炉等共计78台(套),本次拟对现有铸造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在保持原有铸造产品产能不变、生产工艺维持稳定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铸造生产线的关键设备进行升级,原有铸造产能仍为自动车库门配件及铝压铸件1900万件/年;其他机械加工生产线工艺、产能等均不变,产能仍为机械加工产能为机械零部件40万件/年、汽车配件零部件1600万件/年;本次新增铸造生产线用于扩建,项目建成后,本次新增年产高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8500吨。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
5.2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颗粒物)和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相关标准。本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本项目压铸脱模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压铸脱模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相关标准。人工打磨废气经湿式除尘打磨工作台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工作台内部净化单位除尘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器人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要求。
5.3噪声: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废料返回供应商;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炉;沉渣、废保温材料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砂轮片、金属屑及粉尘、除尘金属泥外售综合利用;铝灰渣、布袋收尘、压铸脱模收尘、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弃物控制率达到100%,全部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金三角东路2号
3、建设单位:常州新桦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赁车间1696.4平方米,购置电脑弹簧机、数控卷簧机、数控磨簧机等设备共计43台(套),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漕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太滆运河。
5.2本项目磨簧工段封闭生产,粉尘由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气筒、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达到《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烘道)/集气罩(烘箱)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达到《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限值要求。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表2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中限值要求。。
5.3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各固废均得到相应的合理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因此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聚氨酯隔热铝瓦25万平方米、冷库板5万平方米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委礼洛路50-1号
3、建设单位:常州双捷金属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接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发泡、固化废气经吸风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通过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关大气排放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废保护膜、废金属边角料、地面清洁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喷头、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在危废仓库内专门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燃煤电厂粉煤灰、炉渣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东升路111号
3:建设单位:常州丙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塘镇东升路111号,租用常州市湖塘热电有限公司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成型机等设备22台(套),项目配套利用湖塘热电有限公司的煤灰及煤渣等,建设一条制砖生产线,通过蒸养加工生产环保砖,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煤灰、煤渣、石膏150吨的能力,年产环保砖6.6万吨的能力。本项目需配备员工10人,项目拟执行3班制生产制度,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30天。项目厂区内不设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5.1废水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项目新增员工产生员工生活污水396t/a经厂区污水排放口接管至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料仓粉尘经设备上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1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卸料粉尘、堆场扬尘、上料粉尘以及搅拌粉尘采用水喷淋的方式进行降尘,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设计时关注废气的收集方式和效率,并加强车间的送排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设定环保专员定期对厂内废气处理措施及废气产生点进行维护、记录等,确保废气环保设备能良好地运行,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5.3噪声
a.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b.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c.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界。对强噪声源采用弹性减振基础、局部消音等降噪措施。d.主要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配套隔声降噪措施等,同时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过程应关闭门窗。
5.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塑钢带、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过程;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1289617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常州亚邦加油站有限公司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淹城中路西侧、科创路北侧
3:建设单位:常州亚邦加油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亚邦加油站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淹城中路西侧、科创路北侧地块新建1座加油站,新增用地3363平方米,新建罩棚建筑面积约272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约1134平方米,购置储油罐5个,总罐容15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4个共120立方米、柴油罐1个共30立方米,加油机5台26枪,洗车机1台,地磅1台,一体式消防泵站1台。项目建成后,对外提供燃油加注服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站内按“雨污分流”设计,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本项目汽油卸油、加油、储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分别经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排放。
5.3运营期东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西、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危险废物储罐清理废油渣(HW08)、隔油污泥(HW08),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1、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