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500吨珍珠棉铝膜卷、600万只铝膜保温袋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村前村委新渎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商艺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坐落在湟里镇村前村委新渎村,租用常州市武进区湟里宏达车辆配件厂现有车间1350平方米,购置发泡挤出机、制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1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珍珠棉铝膜卷、600万只铝膜保温袋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挤出发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4本项目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房,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缝纫机针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东安村委安南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振达缝纫机针厂
4: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购置锻杆机、切磨机等主要生产设备5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缝纫机针6000万支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管网收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湟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湟里河。
5.2本项目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热处理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
5.3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油、废石子、废木屑、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弃物控制率达到100%,全部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滤芯塑料膜壳4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虹西路199号
3、建设单位:常州百树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购置注塑机、铣床、数控车床等设备1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滤芯塑料膜壳400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冷却水循环水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2本项目烘干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表9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5.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抗菌装饰墙布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常州威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利用自有厂房,购置PVC自动化生产线、环保设备及相关公辅设备等共8台套,将原PVC膜由外购改为自制,项目建成后,产品提质增效,产能保持不变。
5.1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冷却塔用水循环水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经水喷淋+除雾+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吸附浓缩装置+RCO催化燃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碳材料检测研发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经济开发区
3:建设单位:常州灵达高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赁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842平方米厂房,其中300平方为实验室及仓库面积,542平方为办公室、会议室以及公摊面积;拟购置气相色谱仪、分析用试验台、通风橱等设备共计72台套,项目建成后用于碳材料的检测及研发。
5.1废气:本项目化学检测和研发实验每个实验台或实验设备上方均设置通风橱,有机废气经捕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通风橱收集后接入二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无组织废气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监控浓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5.2废水:本项目园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依托园区雨污管网,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纯水制备弃水回用于实验器皿前道清洗。
5.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厂房屏蔽等,同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高新区
3、建设单位:常州市塑料厂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本项目车间一产生的吹塑废气、注塑废气经收集一并排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二产生的吹塑废气、注塑废气经收集排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块粉尘经收集排至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未捕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予以缓解。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布袋、集尘灰,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块后与其余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压力容器封头50000套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上阳路7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泓大封头制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3187万元,利用自有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封头全自动油压机、封头旋压机、室式天燃气加热炉等设备共计243台套,建设“年产压力容器封头50000套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炉体单独接通管道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金属模具委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年产制冷配件1.5万套、散热管150万米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遥洛路78号
3:建设单位:常州恩鑫金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1231万元,利用自有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激光切割机、加工中心等设备共计68台套,建设“年产制冷配件1.5万套、散热管150万米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抛丸/抛光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挤出、危废仓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包装袋、布袋收尘、废布袋委外综合利用;漆渣、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