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2.8万吨中高强度铸件及2千吨铜合金轴承胚料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东安村委安南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郝莱泽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郝莱泽机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零部件、普通机械设备、模具、铁铸件(机械柱塞)制造,加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顺应市场对中高强度铸件及铜合金轴承胚料日益增长的需求,填补区域相关产能缺口,通过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先进生产装备,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租赁常州市武进联冠制辊厂标准厂房约6000平方米,淘汰老旧设备26台(套),并购置中频电炉、车床、磨床等设备10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8万吨中高强度铸件及2千吨铜合金轴承胚料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湟里河;
5.2废气:本项目造型、制芯、浇注废气及落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装置(TA002)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处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装置(TA003)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捕集率80%)通过一套“移动烟尘净化”装置(TA004)处理,尾气通过车间内两套“喷雾除尘”装置(TA005、TA006)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砂轮灰、废磨削液、涂料废渣、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其中炉渣、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砂轮灰、废磨削液、涂料废渣、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固废污染防对外环境影响使可接受的。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只CDM系列塑料件、100万只压力平衡阀底座、100万只机械零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湖滨南路36-1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丰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3100万元,租用常州市劲峰减速机有限公司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车床、注塑机、CNC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共计86台(套),建设“年产3000万只CDM系列塑料件、100万只压力平衡阀底座、100万只机械零件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管至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边角料委外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抛光废液、光亮废液、水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遮阳网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凰东街23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鑫道网业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凰东街23号,租用常州市武进联阳纺织有限公司厂房2300平方米,购置拉丝机、缝纫机等设备总计3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遮阳网1200吨的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拉丝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NMHC(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9中相关标准。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1、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