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加大秸秆离田利用力度,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将《2025年武进区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2025年武进区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武进区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办科〔2025〕6号)和省、市2025年秸秆离田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制订2025年武进区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大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力度,2025年、2026年全区稻麦秸秆离田率达到20%,2025年完成水稻秸秆规模化离田作业面积14600亩,2026年完成小麦秸秆规模化离田作业面积11800亩。具体任务分配详见《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实施内容
(一)秸秆离田。在武进区域内开展2025年水稻秸秆、2026年小麦秸秆的机械化、规模化离田作业。
(二)秸秆利用。秸秆利用主体将收集到的秸秆按经营范围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利用。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
1.秸秆离田主体:全区具备秸秆离田作业能力的收储运主体(个人、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原则上优先安排参与武进区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秸秆离田主体。
2.秸秆利用主体:全区具有秸秆规模化资源利用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优先安排参与武进区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秸秆利用主体。
(二)资金补助。凡是秸秆还田的不得同时享受离田作业补助,鼓励各镇(街道)自筹资金支持辖区内秸秆离田利用工作。
(三)补助方法。
1.秸秆离田作业补助金额计算方法为:秸秆规模离田作业补助=确认补助面积×作业质量系数×作业补助标准。
①确认补助面积:当秸秆离田主体实际完成的秸秆离田作业面积超过各镇(街道)分配的离田任务面积,以分配任务面积为确认补助面积;当秸秆离田主体实际完成的秸秆离田作业面积不超过各镇(街道)分配的离田任务面积,以实际离田作业面积为确认补助面积。
②作业质量系数:以离田主体收集并运送至利用主体的秸秆重量除以确认补助面积得出的亩均重为a,以水稻秸秆离田重量350千克/亩和小麦秸秆离田重量200千克/亩为基准数,作业质量系数=a/基准数,作业质量系数大于等于1以1计算,系数小于1以实际数计算。
③作业补助标准:水稻秸秆规模离田作业补助不超过200元/亩,小麦秸秆规模离田作业补助不超过150元/亩。
2.根据秸秆离田利用资金规模和处理稻麦秸秆的数量,对秸秆利用主体给予适当的秸秆处置利用补助。
四、工作流程
(一)任务落实。
1.秸秆离田任务。相关镇(街道)要根据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将稻麦秸秆离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秸秆离田主体,并填报《镇(街道)秸秆离田作业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镇(街道)农村办公室于10月22日前将(附件2)报区农业农村局。
2.秸秆利用任务。秸秆利用主体填写《武进区秸秆利用主体申报表》(附件3)于2025年10月22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任务实施。各秸秆离田主体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水稻秸秆离田作业,在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小麦秸秆离田作业,并按稻麦秸秆分别如实填写《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清单》(附件4),同时秸秆离田主体还必须将离田后的秸秆全部转运至秸秆利用主体并办理交接手续,最后由秸秆利用主体统计数据按稻麦秸秆分别形成《武进区离田秸秆汇总表》(附件5),并及时与各秸秆离田主体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应指导辖区内离田主体做好秸秆离田工作,及时掌握各相关离田主体作业进度,如遇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区离田作业情况进行任务协调,确保全区离田作业任务完成。
(三)任务监督。
1.真实性申报。秸秆离田主体对填报的秸秆离田作业面积及离田作业情况等真实性负责;秸秆利用主体对填报的秸秆称重记录及利用情况等真实性负责。
2.第三方核查。区级将委托第三方开展核查工作,各秸秆离田主体和利用主体必须配合第三方做好秸秆离田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的核查工作。第三方对各秸秆离田主体上报秸秆离田作业的面积与离田质量进行实地核查,未经第三方审核与确认的田块不得进行耕翻等作业。具体流程:①秸秆离田主体在进行打捆作业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第三方,田块的具体确切位置与界址信息必须具体明确,第三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对离田作业田块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实地核查与确认,最终形成《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核查确认表》(附件6)并与秸秆离田主体相互签字确认;②第三方到秸秆利用主体,根据《武进区离田秸秆汇总表》核实数据的真实性;③第三方分析汇总,核实数据准确性,出具核查报告。
(四)任务公示。第三方核查结束后,各镇(街道)将各离田主体作业面积在各离田作业田块的所在村进行公示,村级公示结束后,各镇(街道)将各离田主体在本镇(街道)完成的秸秆规模离田作业面积进行汇总后进行公示,各镇(街道)填写《镇(街道)秸秆离田作业汇总表》(附件7),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作业面积进行汇总,并与区财政局协商确定资金补助情况后在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方案解释权归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和武进区财政局所有。
附件:1. 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任务分解表
2.镇(街道)秸秆离田作业任务分解表
3.武进区秸秆利用主体申报表
4.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清单
5.武进区离田秸秆汇总表
6.武进区秸秆离田作业核查确认表
7.镇(街道)秸秆离田作业汇总表
下载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