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6〕89号)、《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全覆盖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6〕73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从业行为,排查整治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工程领域各类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建筑市场行为全覆盖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二、工作安排
(一)常态化全覆盖检查(2026年6月起)
区住建局建管中心结合日常监督,每月完成辖区全部在建项目全覆盖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对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的项目,将增加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二)重大隐患事故隐患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步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各施工企业应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做到应录尽录、动态更新。区住建局定期调度数据填报,对重大事故隐患自查不力的项目进行约谈。
三、重点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为重点,并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行为也一并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定期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项目总分包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实施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二)严格隐患闭环整改
各项目参建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施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三)全面强化监督执法
区住建局将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月度检查、事故数据分析,综合研判工作成效,对排查整治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突出、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项目,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等方式,严肃处理。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检查用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