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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6-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5〕49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6-0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关于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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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住建发〔2025〕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提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以及常州市政府《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绿色建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现就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优化前期策划

(一)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二)落实资金费用保障。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分类、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和工程造价,为建筑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提供资金保障。

(三)优化前期策划与设计。项目前期策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优先选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和部品部件,减少材料消耗和施工废料。

二、明确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负责统筹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各项要求。

2、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体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要求,优先采用绿色设计和标准化设计。

3、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责任人。

4、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纳入监理范围,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方案和措施。

(二)规范方案管理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质量控制

1、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

2、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制定并落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因保护不当造成损坏和二次施工,产生额外建筑垃圾。

三、细化减量化措施,规范分类处置

(一)大力推进源头减量

1、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分析垃圾产生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排放量。

2、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3、鼓励推广应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拼装式道路板等高周转、耐用的周转材料和工具式设施。

4、鼓励施工单位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使用效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挡、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应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充分考虑施工用消防立管、消防水池、照明线路、道路、围挡等与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严格实施分类管理与处置

1、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应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进行分类。

2、施工现场应划定专门的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设置分类标识牌和排水措施,且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易飞扬的建筑垃圾存放点应采取喷淋、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3、工程渣土应根据土层、类别、特性确定用途,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场地覆盖、园林绿化等。工程泥浆具备干化条件的,应进行现场沉淀、脱水处理,干化作业须符合扬尘防治、噪声控制等环保要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三)规范建筑垃圾运输

1、规范基础台账管理。施工单位应选择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单位进行清运,应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登记表,定期汇总形成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台账,载明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去向,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台账应留存备查。

2、规范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施工单位应认真统计建筑垃圾进出场情况,详细记录建筑垃圾类别、实际排放量、运输企业、运输车牌号、外运去向等信息。

3、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做到手续不全不出场、密闭不严不出场、车身不洁不出场、号牌不清不出场。

四、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检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机制。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知识。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及源头管理工作纳入文明施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备未备、处置证应办未办、减量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或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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