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等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回应解读、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武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31035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
1.主动公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积极发布重要民政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形成持久的政务信息公开效应。
2.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回复,已予办结。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区民政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维护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民政局全力夯实门户网站建设根基,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格式规范和保密审查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定期策划发布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内容,2025年区民政局参加“政风热线”1次,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与服务体系。
5.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每条公开信息都填写《区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核表》,经过拟稿人申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多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培训会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8.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